绵阳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三台县 2026 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三台县 2026 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
|---|---|
| 招标人 | 四川梓鸿农享农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82819013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国宇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816-2123213 |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28 09:30:0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专家 |
| 项目负责人 | 施友德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廖加传 |
| 项目业主 | 绵竹建投建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德阳市绵远河清淤疏浚工程(2023年度) |
| 合同价格(元) | 7982262 |
| 开工日期 | 20240622 |
| 竣工(交工)日期 | 20241122 |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1081.755389万元 |
| 合同价689.8213万元 | 6898213 |
| 合同价1037.011182万元 | 10370111.82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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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四川川运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众合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康定市绚丽大康电力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森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益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铭诚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鸿瑞景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圣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熙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锦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正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钧鸿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上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