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
| 各潜在投标人 | 现就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强基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及修改,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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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修改为 | “满足资格条件得2分。” |
| 招标人 | 什邡市人民医院(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荣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 补遗正文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强基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及修改,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为准。 1 、修改投标保证金金额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4.1 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5 万元整,现修改为 4 万元整。 2 、修改评标办法技术负责人打分条款 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2.4 ( 2 ): “ 满足资格条件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得 2 分。 ” 现修改为: “ 满足资格条件得 2 分。 ” 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 分包勾选 “ 不允许 ” 。 现修改为: “ 经发包人同意,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程允许合法分包 ” 。 4 、补充人工费拨付周期合同条款 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其他补充内容】中,新增人工费拨付周期相关约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川建行规〔 2025 〕 1 号文件要求,对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予以单独约定。 本补遗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后续合同条款以本次修改后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补遗文件与原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招标文件及本补遗文件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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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51060000000005168 |
| 信息来源 | 什邡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监督部门 | 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0838-8202525;什邡市交通运输局:0838-8202581;什邡市水利局:0838-8209168;什邡市农业农村局:0838-8202054;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8-8202158;什邡市自然资源局:0838-8202876;什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838-82027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