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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入湖河流水生态修复 项目(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入湖河流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凉山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026-09-30 11:06 48 阅读
项目及标段名称 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入湖河流水生态修复项目(凉山州盐源县泸沽湖入湖河流水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标段)
项目业主 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4-6390322
招标人 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4-6390322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建业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7337757
开标地点 凉山州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开标时间 20260929 - 09:00:00
公示期 2026年10月01日至 2026年10月08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38552007.05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专家
项目负责人 李建华
项目技术负责人 陈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凉山州摩梭家园暨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局
行业主管部门: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无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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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四川拓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投标人 四川鹏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蜀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诚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圣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嘉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黄山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中志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