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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游仙高新区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游仙高新区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评标结果公示

绵阳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026-09-30 11:54 9 阅读
项目及标段名称 游仙高新区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游仙高新区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招标人 绵阳惠东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22841818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795959721
开标地点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 2026-09-28 09:10:00
投标最高限价(元) 3329000.0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专家
项目负责人 钟敦字
项目业主 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轨道御玺君临湾项目南区建筑改造提升方案设计
成都市金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眉山环天发展有限公司
凤凰山体育公园片区小学建设项目 环天·山屿城项目2019(TR)-103号地块商品房(EPC)
来凤县乡村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来凤县中药材科创示范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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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众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联宏信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其他投标人 广州黄埔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华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