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五标段)-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五标段)-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
|---|---|
| 项目业主 |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3-2527585 |
| 招标人 |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3-2527585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84877301 |
| 开标地点 |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28 -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30日至 2026年10月0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4336496.67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专家 |
| 项目负责人 | 王大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朱运龙 |
| 项目名称 | 大渡河(沙湾区南段)沿线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 |
| 开工日期 | 20250729 |
| 竣工(交工)日期 | 20280728 |
| 合同价格(元) | 340822000.00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联系人:赵老师 | 联系方式:0833-2527585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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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宜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若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晟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鼎立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