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眉山天府新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标段 |
|---|---|
| 招标人 | 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3505001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38220613 |
| 开标时间 | 2026-09-29 09:30:00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74199600.00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专家 |
| 项目负责人 | 肖飞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曾红美 |
| 项目业主 | 候选人一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联系人:罗老师 | 联系电话:028-38220613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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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四川鼎瑞晋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大景建设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天津城建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宏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鑫悦建筑有限公司 广西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