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僰王山镇乡韵空间融合提升项目(一期)僰王山镇乡韵空间融合提升项目(一期) |
|---|---|
| 项目业主 | 兴文县兴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9961565588 |
| 招标人 | 兴文县兴沃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996156558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众禾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06111888 |
| 开标地点 | 市交易中心三开标室(四) |
| 开标时间 | 2026-9-29 9:00:00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469180.85 |
| 投标报价(元或%)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 |
| 四川伟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符合现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 | 马宏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曹春印 |
| 项目名称 | 兴文县全域农业加工小微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兴文县僰王山镇竹制品小微产业园 |
| 开工日期 | 2025年8月22日 |
| 竣工(交工)日期 | 2026年2月18日 |
| 合同价格(元) | 28573868.30 |
| 技术负责人 | 马宏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行业主管部门:兴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 联系电话:08317888209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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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四川文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伟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鸿泰沐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兴文县鲵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辰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科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泳鑫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铧荣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川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瓴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久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国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和康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吉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加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