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广汉市建筑材料加工厂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标段配套环保(第二次)(设备采购标段) |
|---|---|
| 招标人 | 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8-588081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281075102 |
| 开标地点 |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
| 开标时间 | 20260730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7月31日 至 2026年08月03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457800.00 |
| 附注 | 1.本公示中各中标候选人业绩因其投标文件中部分业绩无明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交工时间,公示业绩中的时间仅供参考。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评审 ,推荐不排名中标候选人,因系统固化格式,均填写为第一名。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8281075102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安裕康悦科技有限公司(/):3322000.00 成都永合恒瑞贸易有限公司(/):3186000.00 成都志恒川砼科技有限公司(/):3200000.00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多维过滤设备有限公司:3378000.00元 四川运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178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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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四川安裕康悦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永合恒瑞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志恒川砼科技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多维过滤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运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 | 广汉市广投建材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8-5880817 |
| 项目编码 | 51060000000005080 |
| 信息来源 |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监督部门 |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0838-5223706;广汉市农业农村局:0838-5222775;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0838-5220805;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8-5229004;广汉市自然资源局:0838-5222766;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0838-5220703;广汉市水利局:0838-5238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