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
| 致各投标人 | 现就投标人提问答疑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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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 1、支付条款中票据金额占比≧30%,具体占比以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招标人自身资金情况予以确定;2、票据支付部分银行承兑汇票>90%,商业承兑汇票<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智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桂林社区综合体项目施工/标段 |
| 补遗正文 | 致各投标人: 现就投标人提问答疑如下: 1. 本项目合同条款中,在进度款支付与支付方式中要求现金 + 票据形式,上月产值的 80% ,票据金额占比≧ 30% ;票据指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请问招标人上述支付条款中关于票据支付占全部应付工程款的比例是多少?其中票据支付中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的比例为多少 。 回复: 1 、支付条款中票据金额占比≧ 30% ,具体占比以每期工程款支付时招标人自身资金情况予以确定; 2 、票据支付部分银行承兑汇票 >90% ,商业承兑汇票 <10% 。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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