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空港发展怡心街道63.0803亩住宅项目勘察/标段 |
|---|---|
| 招标人 | 成都臻樾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858066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6925238 |
| 开标地点 | 双流区分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18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1日~2026年09月23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615648.22 |
| 附注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定标地点: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10号)。(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可通过《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 (cbs.chengdu.com.cn/Web/TSCL_TSS.aspx)在线递交合法异议或投诉书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施先生联系方式:028-8692523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都四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建材西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资源大地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1413692.19 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71481.00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1429848.67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596697.00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431464.32 四川省川建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1319676.44 成都四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534865.81 陕西核工业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1405613.00 中建材西南勘测设计有限公司:1405658.00 山东岩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504063.00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1397535.71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1574672.50 四川资源大地建设有限公司:1439542.56 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1454083.40 大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1599809.00 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1438899.00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26276.00 四川志德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73300.00 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80518.00 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1425001.73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470239.88 中冶成都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486388.76 中基基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662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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