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
| 公告类型 |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 |
|---|---|
| 业务类型 | 工程建设 |
| 项目编号 | 51030000001003492001 |
| 发布日期 | 2026-09-21 15:38 |
| 所在地区 | 富顺县 |
| 现更正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
| 补遗正文 | 富顺县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提升改造项目 一标段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 川办发[2021]54号文、川办规[2022]8号文规定执行。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 1.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6.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2.进度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等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6.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3.造价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6.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4.安全、环保质量: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环保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 7 分;良得6.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等进行评分,优得7分;良得6.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现更正为:1.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 6-7 分; 良得4-5.9分;一般得2-3.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2.进度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进度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等进行评分,优得 6-7 分; 良得4-5.9分;一般得2-3.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3.造价控制措施:投标人提供的造价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 6-7 分; 良得4-5.9 分;一般得2-3.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4.安全、环保质量: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环保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 是否具有针对性等进行评分,优得 6-7 分; 良得4-5.9 分;一般得2-3.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5.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信息管理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是否有效等进行评分,优得 6-7 分; 良得4-5.9 分;一般得2-3.9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富顺县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2026年9月21日 |
| 来源链接 |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