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都区新都街道万和同仁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配套万和南路(和林路至万香路西段)施工/标段 |
|---|---|
| 招标人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6032232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科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4327676 |
| 开标地点 | 新都区分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21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3日~2026年09月2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306797.0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88778.41元;规费49503.9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436292.63元;创优质工程奖补偿奖励费:0元) |
| 附注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本项目定标会议将于2026年09月30日在成都市新都区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香城南路180号9楼会议室)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28-6032232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恒鼎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人)中町建设有限公司,(成员)四川诚建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牵头人)四川佑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员)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中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尚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蜀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胜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创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乐芙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部伟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 (牵头人)四川威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恒鼎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36150.76 (牵头人)中町建设有限公司,(成员)四川诚建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27659.48 (牵头人)四川佑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员)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5030843.56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中鸿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41293.0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投标报价评审标准2.1.4(1)投标报价初步评审 四川尚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25006.08 四川蜀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52070.74 四川胜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5037587.91 中创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41457.15 四川乐芙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18406.92 西部伟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020201.06 绵阳益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227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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