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
| 各投标人 | 现就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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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工期 | 420日历天,其中一批次计划工期 |
| 招标人 | 成都市新益州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顶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 |
| 补遗正文 | 各投标人: 现就香脂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香脂湖生态修复工程(二期)一标段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计划工期:520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新增: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420日历天,其中一批次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二批次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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