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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产品小微产业园项目、非遗传承·研学体验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和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庆岭镇农产品初加工基地)

宜宾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09-24 09:00 2 阅读
项目编号 GAOFJ2026080012
项目名称 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产品小微产业园项目、非遗传承·研学体验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和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庆岭镇农产品初加工基地)
标段编号 GAOFJ2026080012001
标段名称 高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农产品小微产业园项目、非遗传承·研学体验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和高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业园项目(庆岭镇农产品初加工基地)
项目业主 高县天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县福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3890939222
招标人 高县天润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黄女士
招标联系电话 13890939222
招标代理机构 宜宾诺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8144281770
考标地点 拍卖大厅(一)
考标时间 2026-09-21 09:00:00
投标最高限价 66202986.57
投标最高限价单位 1
公示期 2026-09-24至2026-09-28
项目审批部门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部门电话 08315880888
行业主管部门 高县农业农村局
行业主管部门电话 13696061270
异议投诉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9-24 00:00:00
公告发布结束时间 2026-09-28 00:00:00
异议联系人 陈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 18144281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