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成都国际铁路港经开区 100MW/200MWh 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储能板块)设计/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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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四川成都蓉欧益电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643826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5130303 |
| 开标地点 | 青白江区分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10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14日~2026年09月1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766500 |
| 附注 |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28-83302638)、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28-83691551)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焦先生联系方式:028-85130303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候选人 | 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华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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