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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和澄清

泸定县老城区居民点更新建设项目澄清与修改公告

甘孜

甘孜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09-18 10:13 1 阅读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就本项目有关情况作出如下答疑
回复 以大写为准,壹拾万元
提问 须知前附表分包要求是不允许,专用合同条款中允许分包,请明确是否可以分包
招标人 泸定顺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补遗正文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就本项目有关情况作出如下答疑:
1.提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大写金额 “ 壹拾万元 ” 与小写金额 “ ¥10000 ” 存在不一致,是否以大写为准?
回复:以大写为准,壹拾万元。
回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不允许分包
3.原文件第九章定标方案中
3
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不进行
进行考察的内容: 信用状况、履约能力
注:开展考察的,应当基于公平原则涵盖所有中标候选人,不得区别对待。考察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考察应在定标前完成并将相关考察结果作为定标资料提交定标会议。
现修改为
3
是否进行现场考察
不进行
进行考察的内容:
注:开展考察的,应当基于公平原则涵盖所有中标候选人,不得区别对待。考察期间,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条件、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考察活动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并纳入招标档案统一存档备查。考察应在定标前完成并将相关考察结果作为定标资料提交定标会议。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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