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得荣县八日乡引水工程渠系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
|---|---|
| 招标人 | 得荣县项目促进中心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659223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0613388 |
| 开标地点 | 甘孜州康定县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 |
| 开标时间 | 20260923 -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4日 至 2026年09月2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2554100.00 |
| 附注 | 说明:系统要求所有填报业绩必须完整填报具体合同金额,故对投标文件中没有填报具体金额的,统一填报为金额0元;(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勘察)一标段本工程的合同价为: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费(不含可研阶段)的百分之玖拾陆点伍(小写:96.5%)。2.沙坡头灌区七星渠灌域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合同价:以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费(不含可研阶段)的96.5%)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方式:028-6061338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00800.00 四川凯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439166.00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411000.00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3559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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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凯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盛世黔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365922370 |
| 项目负责人 | 索健 |
| 项目业主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