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淮州新城综合能源项目-节能大道站点施工/标段评标结果更正 |
|---|---|
| 招标人 | 成都天府水城环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84987373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5599888 |
| 开标地点 | 金堂县分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22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5日~2026年09月2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14482033.85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专家 |
| 项目负责人 | 易云兰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罗静 |
| 项目业主 | 重庆鼎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重庆合川区高职教城加油站新建工程 |
| 开工日期 | 20220905 |
| 竣工(交工)日期 | 20230530 |
| 建设规模 | 详见合同内容 |
| 合同价格(元) | 3000000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定标时间: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0日内完成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28-85599888 |
| 项目审批部门:金堂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8492167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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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牵头人)成都新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四川鑫福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泰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嗣晟建工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山东鸿典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同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译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人)金堂通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宏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中星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铭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肥城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沃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投腾宇建设有限公司 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