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遂宁市安居区东城工业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遂宁市安居区东城工业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1 |
|---|---|
| 招标人 | 遂宁宸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2286908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635421113 |
| 开标地点 |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9/24 9:30:00 |
| 公示期 | 2026/9/26 0:00:00至2026/9/29 0:00:00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9364828.79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2.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按招标文件第九章“定标方案”进行定标;3.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攀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盛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圆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十志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博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元市永昌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中利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皓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铭诚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中和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415321.06 四川天荣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6655072.29 遂宁建工有限公司:56640054.81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四川攀峰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6710829.39 四川博弘正琨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6384906.67 四川盛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7731169.50 四川志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558325.00 四川圆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887287.11 中十志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260854.25 四川博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7931892.14 广元市永昌建设有限公司:58076858.50 四川中利棋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160492.93 四川皓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205097.96 四川铭诚四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24412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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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四川中和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天荣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遂宁建工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