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
| 致各潜在投标人 | 现将本项目补遗内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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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遗正文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补遗内容公告如下 : 1、本项目招标清单( .ZBS格式)文件相关内容有误,现进行了调整,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清单( .ZBS格式)文件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 .ZBJ格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3.1履约担保“投标最高限价 8407017.69 元。” 修改为 “投标最高限价 8407017.84 元。”。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 : 2026年10月15日9:30,保证金截止时间及其他时间顺延。 4、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修改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修改为 “3.1.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6、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下载、查阅本次变更的相关资料内容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遂宁鑫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 6 年 9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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