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南充经济开发区北化及临江锂电项目配套建设工程(南充经济开发区北化及临江锂电项目配套建设工程施工) |
|---|---|
| 项目业主 |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7381366770 |
| 招标人 | 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73813667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易秉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169479472 |
| 开标地点 | 南充市涪江路19号 |
| 开标时间 | 20260924 - 09:1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8日至 2026年10月0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167723.26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专家 |
| 项目负责人 | 陈红桃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卢典川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 联系人:杨女士 |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 联系方式:18169479472 | 联系方式:0817-3698011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 行业主管部门:无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 联系电话:无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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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四川盛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鑫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充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捷州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兴瑞创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