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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三星堆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德阳

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6-09-09 15:43 1 阅读
项目及标段名称 三星堆遗址保护展示和环境整治工程--本体保护工程
招标人 德阳市广汉三星堆遗址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8-6096900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309024975
开标地点 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
开标时间 20260908 - 09:30:00
公示期 2026年09月10日 至 2026年09月14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98327600.00
附注 1、中标候选人: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3156100.00元、施工费报价92713200.00元;中标候选人: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兰州河陇文化遗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3042800.00元、施工费报价89385000.00元;中标候选人: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费报价3172300.00元、施工费报价93188600.00 元。2、因投标人提供的个别业绩中开工日期、竣(交)工日期在证明材料中未体现,本次公示的日期仅供参考。3、本项目为“评定分离”项目,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评审 ,推荐不排名中标候选人,因系统固化格式,均填写为第一名。
接收异议联系人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方式:0838-6096900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元) 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公司):95869300.00
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兰州河陇文化遗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92427800.00
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96360900.00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甘肃中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734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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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敦煌研究院文物保护技术服务中心(甘肃莫高窟文化遗产保护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敦煌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兰州河陇文化遗产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辽宁有色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投标人 甘肃中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德阳市广汉三星堆遗址管理委员会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8-6096900
项目负责人 翟艳军
项目技术负责人 设计责任人:赵国靖
项目编码 51060000000005135
信息来源 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监督部门 广汉市交通运输局:0838-5223706;广汉市农业农村局:0838-5222775;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0838-5220805;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38-5229004;广汉市自然资源局:0838-5222766;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0838-5220703;广汉市水利局:0838-523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