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资阳厂区基础设施补强项目及胶接绝缘夹板、轨距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资阳厂区基础设施补强项目及胶接绝缘夹板、轨距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全标段 |
|---|---|
| 项目业主 | 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9938826320 |
| 招标人 | 成都铁路工务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99388263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508230810 |
| 开标地点 |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26-09-28 09:00:00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4284900.0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 联系人:银磊 | 行政监督部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联系方式:19938826320 | 联系方式:028-86485889;028-86438720;028-86438671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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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华蓥市渝兴建筑有限公司 鼎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四川源建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