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内江市东兴区607所老旧厂区改造项目内江市东兴区607所老旧厂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招标人 | 四川东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2-29581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81377883 |
| 开标地点 | 开标三厅 |
| 开标时间 | 2026-09-28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9月29日到2026年10月08日 |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70320000.0000 |
| 附注 | 1.联合体牵头人:内江汉江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四川中天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联合体牵头人: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3.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联合体牵头人:四川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5.联合体牵头人:金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云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6.联合体牵头人: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7.联合体牵头人:浙江锦圣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棽设计有限公司;8.联合体牵头人:新疆圣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接收异议联系人 |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方式:0832-2958139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元) |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66544122.25 四川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格评审汇总废标 浙江锦圣建设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汇总废标 金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578339.10 新疆圣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响应性评审汇总废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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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 | 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内江汉江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昱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投标人 |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展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锦圣建设有限公司 金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圣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