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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夹江县禽类产业园建设项目-禽类养殖基地工程(夹江县禽类产业园建设项目-禽类养殖基地工程施工)

乐山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026-09-29 17:02 3 阅读
项目及标段名称 夹江县禽类产业园建设项目-禽类养殖基地工程(夹江县禽类产业园建设项目-禽类养殖基地工程施工)
项目业主 四川青衣凡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33-5664711
招标人 四川青衣凡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33-566471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540431405
开标地点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60928 - 09:00:00
公示期 2026年09月30日至 2026年10月08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177826470.68
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专家
项目负责人 刘博
项目技术负责人 骆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168046014.79元(资格评审) 0.00元(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中级职称证明,也未提供与项目经理相同等级的建造师证明。)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方式:0833-5664711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夹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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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四川兴振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四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标人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园冶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弘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钧鸿锦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万胜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圆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锦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森广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汇海鸿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星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中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