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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自贡市自流井区骑坳井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自贡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2026-09-29 16:03 8 阅读
项目及标段名称 自贡市自流井区骑坳井地块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项目业主 自贡市盐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0813-2111722
招标人 自贡市盐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0813-21117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67698119
开标地点 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
开标时间 20260928 - 09:10:00
公示期 2026年09月30日至 2026年10月08日
投标最高限价(元) 12600135.24
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专家
项目负责人 杨唯一
项目技术负责人 童小龙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813-2111722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自贡市自流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业主管部门:无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联系电话:无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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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四川汇海鸿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博达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通建筑有限公司(四川远建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川中科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自力建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其他投标人 四川合顺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蜀能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