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各潜在投标人 | 现就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 |
|---|---|
| 招标人 |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标段名称 | 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 |
| 补遗正文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国家医学中心医疗消费创新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未来医学城社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北地块项目总平、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标段作如下补遗,按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 “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即人民币( ¥元) ” 更正为 “3.6履约担保(1)承包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按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暂列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 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 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四、其他不变。 特此补遗 |
| 来源链接 | 查看原文 |